1.建设地点:石景山区广宁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2.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427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8680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3380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221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3.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3558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办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交首末站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4.工作内容:进行征收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