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与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联系救治。急救成功的关键是动作快,操作正确。任何拖延和操作错误都会导致伤员伤情加重或死亡。
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伤员意识不清、瞳孔扩大无反应、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和循环,对脑、心等重要脏器供氧。心脏停止跳动后,只有分秒必争地迅速抢救,救活的可能才较大。
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定期接受培训,学会紧急救护法,会正确解脱电源,会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或中毒等。生产现场和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先复后固的原则。 遇有心跳、呼吸骤停又有骨折者,应首先用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技术使心、肺、脑复苏,直至心跳呼吸恢复后,再进行骨折固定。
2、先止后包的原则。 遇有大出血又有创口者时,首先立即用指压、止血带或药物等方法止血,接着再消毒,并对创口进行包扎。
3、先重后轻的原则。 指遇有垂危的和较轻的伤病员时,应优先抢救危重者,后抢教较轻的伤病员。
4、先救后运的原则。 发现伤病员时,应先救后送。在送伤病员到医院途中,不要停顿抢救措施,继续观察病、伤变化,少颠簸,注意保暖,平安抵达最近医院。
5、急救与呼救并重的原则。 在遇有成批伤病员、现场还有其他参与急救的人员时,要紧张而镇定地分工合作,急救和呼救可同时进行,以较快地争取救援。
6、搬运与急救一致性的原则。 在运送危重伤病员时,应与急救工作步骤一致,争取时间,在途中应继续进行抢救工作,减少伤病员不应有的痛苦和死亡,安全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