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的人办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1. 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2. 永久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3. 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或者学生的相关证明文件;
4.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等);
5. 出生状况证明(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证明);
6. 居民身份信息表和其他相关申请表格。
办理户口时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人民政府办事大厅等机构,提供以上所需资料,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并进行审批和审核。若审核通过,则能够成功办理户口手续。
没有户口的人办户口都用如下手续
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是监护人及单位可以先向公安机构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在落户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公安机关落实不清或者是无法进行核实的(核实后认为事实不清的)公安机关会建立《疑难户口登记簿》如实填写核实情况,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