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交了失业险,失业两年后又参加了公司,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般包括: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由于您已经重新参加了公司,这就意味着您已经重新就业,因此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早期交了失业险失业两年后又参加公司,是否能领取失业金,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条件:
再次失业的条件:如果再次失业的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那么他们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1234。
上次失业金的领取情况: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可以继续申领其上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如果重新就业后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本次申领计算的期限与上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1。
上次失业金的领取状态: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经领取完上次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那么他们将以重新就业的缴费年限来重新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最长不超过24个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