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职权的内容和范围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2.经济职权为国家机构独有,具有专属性,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
3.经济职权具有命令与服从的隶属性质,它的行使要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4.经济职权以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为中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