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填写“封面” 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
编制“总说明” 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3.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

1.
填写“封面” 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
编制“总说明” 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3.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