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公租房承租人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承租人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承租人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6、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7、租赁期内,承租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8、租赁期内,承租人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公租房承租人有以下情况会被清退:
1、私自转租或者擅自调换公租房的;
3、改变公租房房用途如用作办工的;
4、破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或擅自装修拒不恢复原样的;
5、在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闲置承租的公租房6个月以上的;
7、到期续租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8、购买了安居房或者其他商品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