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修订)
二〇一五年 三月
《西安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修订)》说明
一、标准指标体系共设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44个三级指标,共154项评估标准,并配有评分操作方法。
二、标准指标体系总分为700分。5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分配为:办园条件130分(占总分18%);队伍建设110分(占总分16%);保育教育质量200分(占总分28%);幼儿园管理150分(占总分22%);幼儿发展与评价110分(占总分16%)。
三、指标体系中一些概念的说明和界定:
(1)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