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知应会
1. 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全面责任。
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
3. 矿井应有至少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距 离不得小于30米。
4. 采煤工作面至少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 进风巷。
煤矿信掛工应知应会内容是:必须知道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信号和灯光信号。起动前要检查链接是否安全,保险装置是安全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