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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线性尺寸标注的规定(尺寸标注使用的线型)

关于线性尺寸标注的规定(尺寸标注使用的线型)

更新时间:2025-08-07 01:55:39

关于线性尺寸标注的规定

线性尺寸标注是指在图纸中标注物体的长度、宽度、高度等尺寸大小的方法。根据国家标准GB/T 4458-2013,线性尺寸标注应该采用国际通用的标注方法,即在尺寸线上标注尺寸值,尺寸值与尺寸线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并应标注单位。同时,尺寸值应该优先采用公制单位,对于特殊情况可以加注英制单位。在标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重复标注和遮盖其他标注。

1. 尺寸界线——用来限定所注尺寸的范围。用细实线绘制。一般由轮廓线、轴线、对称线引出作尺寸界线,也可直接用以上线型为尺寸界线。超出尺寸线终端2-3mm。

2. 尺寸线(含有箭头)——用细实线绘制。要与所注线段平行。

3. 尺寸数字:标注尺寸的符号直径用“ Ф ”表示, 球用“SФ ”、“SR”表示。半径用 R”表示,方形结构用“□”表示,参考尺寸其数字加注“( )”

必须准确地、详尽地和清晰地标注尺寸。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

3、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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