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公示期一般是七天(或者五个工作日)。职称评审的公示期,是对拟进行职称评审的人员的一个公示和告知,以最大程度减少工作失误,把最符合条件的人员推上去。但是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很紧,公示期不能太长,因为公示之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开展,所以一般就公示七天或者五个工作日。
职称评审实行结果公示制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或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复查。 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相应职称管理部门。对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确认。
申报人对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对违反评审程序确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评审办事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