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
西藏 1951年5月23日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
西藏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1965年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
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成立的先后次序和时间分别为:
1、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1955年10月1日;
3、宁夏回族自治区:1949年9月23日解放,1954年撤消宁夏省,1958年10月2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4、广西壮族自治区:1949年12月11日解放,1950年2月8日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5、西藏自治区:1951年5月23日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