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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成立协会(怎么自己成立一个协会找谁申请)

怎么申请成立协会(怎么自己成立一个协会找谁申请)

更新时间:2025-08-18 05:13:52

怎么申请成立协会

回答如下:成立协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协会的名称和宗旨;

2.拟定协会章程,注明协会的组织形式、会员资格、会费、管理机构、会议制度等;

3.确定协会的创始会员,并召开创立会议,通过章程并选举协会理事会成员;

4.在地方民政局或其他相关部门申请协会的登记注册,提交相关材料,如协会章程、创立会议记录等;

5.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领取协会的登记证书;

6.注册完成后,协会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组织会员大会、理事会等机构,正式启动协会的运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协会的注册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

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筹备和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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