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领导人邓小平等同志根据当时国内的经济建设情况,提出了在沿海地区设立与区别于内地的更先进理念、更灵活发展方式的特别区域,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四个经济特区,后来又把海南增设为经济特区。

1979年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领导人邓小平等同志根据当时国内的经济建设情况,提出了在沿海地区设立与区别于内地的更先进理念、更灵活发展方式的特别区域,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四个经济特区,后来又把海南增设为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