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证据六要素(证据种类的口诀)

证据六要素(证据种类的口诀)

更新时间:2025-08-21 23:50:50

证据六要素

完整的证据链没有六要素,只有三个要素:一是有适格的证据;二是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三是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

证据链六个规则:

1、庭前证据交换规则。是指开庭审理前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就相互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出示给对方,并由对方发表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

2、最佳证据规则。

3、查证程序规则。具有关联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

4、排除规则。

5、传闻规则。

6、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瑕疵,不能单独认定为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

证据链六个规则:

一、证据链的概念只能在多个证据存在的条件下适用。

二、适用在单独证据不能直接证明被证事实的情况下。

三、每个证据至少要与其他两个证据具有联系。

四、各个证据之间应当在大多数情况下呈现一种递进的或也可称之为纵向的连接建立关系。

五、组成证据链的各个证据不拘形式,即,可以是七类证据中的任何一种,即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六、证据链的集合证明力为各个证据的总和。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