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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解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意思及出处)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解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意思及出处)

更新时间:2025-08-24 10:38:55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解释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出自元代关汉卿《陈州粜米》:“受人之托,必当忠人之事。大人的吩咐,着我先进城去,寻那杨金吾刘衙内,直到仓里寻他,寻不着一个。”意思为:受了人家的委托,就应尽力把人家的事办好。

大人的吩咐,让我先进城去,找杨金吾、刘衙内两人,知道我去仓里寻找,都没有找到一个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指接受他人的委托或者交托时,应该忠实地履行所托之事。它强调了忠诚、责任和奉献的价值观。

这句话传递的含义是,在接受他人的委托或者任务时,应该以忠诚的态度对待,全力以赴,尽心尽力去完成。无论是在工作、家庭还是社会关系中,我们都应该尊重并信任他人的托付,以诚实正直、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履行承诺。

这句话也提醒我们要有责任心和担当精神。当他人将重要任务交给我们时,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积极努力去完成,不辜负他人的信任和期望。只有以忠诚和奉献的态度去履行托付,才能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为个人和社会带来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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