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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的性质和宗旨(乡镇机构官网)

乡镇机构的性质和宗旨(乡镇机构官网)

更新时间:2025-09-07 07:08:15

乡镇机构的性质和宗旨

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属行政机关性质。乡党政机构的根本宗旨都是为人民服务。

乡镇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乡镇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级机构。

2.我国现行的地方行政管理层级设置大多是四级制,即省级、地级、县级、乡级。乡政府就是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管理职能。

3.乡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部分。执行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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