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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草原临时征占用补偿标准(黑龙江占用土地补偿标准价格表)

黑龙江草原临时征占用补偿标准(黑龙江占用土地补偿标准价格表)

更新时间:2025-09-06 16:19:42

黑龙江草原临时征占用补偿标准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山坡地10元/㎡;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山坡地8元/㎡;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山坡地6元/㎡;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山坡地5元/㎡;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山坡地16元/㎡;

6、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黑龙江省的补偿标准是:使用期为1年的,按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20%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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