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法:
1. 提出申请 :
先通过长护定点机构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包含居家建床的手续,参保人员指的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基本稳定的,可以由本人或亲属、代理人携带社保。
2. 初审 :
申请人提交资料后,通过长护定点机构审核后,由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按规定安排评估小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后的申请人资料由长护定点机构进行。
3. 复审 :
通过机构初评的申请人按照要求接受现场评估。
4、终审:
根据现场评估结果,由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现场评估结果进行集体评审。
5、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以及长护定点机构内公示,若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6、意见送达:
若没有异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自网上申报之日起60日内出具评估意见表,将其送达给申请人。
7、待遇生效:
在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意见出具后,长护险待遇是次日生效,保障期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