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小鞋是指背地里打击报复行为或是利用权势让人难堪的做法。其意取自北宋的一则传说。
相传北宋时,有一个名叫巧玉的姑娘,她的后娘要将她许配给一个又丑又哑的有钱人,巧玉坚决不从。后娘也没有办法,但暗地里却想用法子整治她。
恰逢有一位媒婆,把巧玉说给一位秀才,巧玉很中意。后母就做了一双很小的鞋子,让媒婆带给男方,让巧玉穿。巧玉出嫁那天,这双鞋怎么也穿不上,害得她上不了轿。
她又羞又恼,一气之下便上吊自尽了,人们非常惋惜她。巧玉后母为了实现某种报复,竟然在女儿大婚之日使她难堪,这样的做法显然很不光彩。
在现代的日常行为中,“穿小鞋”经常被引申为朋友背后使坏或者领导故意使坏等情况。比如说:“给别人穿小鞋”、“某某领导让某某穿了小鞋”等。
一般把上级对下级或人与人之间进行打击报复,称之为“穿小鞋”。穿小鞋多指类似打小报告、公报私仇、私底下报复等行为。 在封建时代,我国汉族妇女一直沿袭着缠足陋习,脚缠得越小就认为越美,而美其名曰“三寸金莲”。
过去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根本互不相见,所以,只能依照脚的大小,而衡量女人的俊丑。
因此,在媒婆说媒时,必先请男方看女方的鞋样儿,以示女方脚的大小,一旦男方同意了亲事,就留下此鞋样儿了,按此样尺寸作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一起送到女方家,成亲那天,新娘必须穿上这双绣鞋,以防脚大而受骗。
如果当初故意把尺寸弄小,自然就穿着不舒服,甚至穿不上,从而女方出丑。
后来,人们把这一风俗引伸到社会生活中,用来专指那些在背后使坏点子整人,或利用某种职权寻机置人于困境的人为“给人穿小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