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
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面积的宅基地(一般为220平方米)。但是,不会收取超占费等,有些地方在登记时会在土地使用证的备注栏中注明:超占多少面积,待改建或分户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