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土地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出嫁女户口迁出原有耕地后,耕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归出嫁女和其家庭所有。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农村承包地的承包权可以依法继承、赠与、转让、入股或者置换。因此,如果出嫁女有承包该耕地的承包权,可以依法将承包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家庭,或者将承包权赠与给亲属,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权益合法合规。
有的农村每隔几年就调地,调地前归出嫁女娘家所有,调地的时候村民平均分配,有的农村从来没有调过地,这样,他的耕地就归她娘家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