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分类主要表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职位分类,另一种是岗位分类。
职位分类通常是指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等。
岗位分类是在岗位调查、分析、设计和岗位评价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方法,根据岗位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对企事业单位中全部岗位,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的划分从而区别出不同岗位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一种是集中式管理模式。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就是由总公司对于各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由总公司制定该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实行的程序以及步骤,然后各分公司负责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决定权在总公司的手里,由总公司一手把控,分公司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变更,只能根据总公司的变化而变化,没有自主的权利。

第二种是适中式的管理模式。适中式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一种中立的管理模式,意思就是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中,由总公司对各分公司进行指导和监控。在分公司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时候,总公司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指导,给予子公司专业性和政策性的指导。在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地时候,总公司的HR要对分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监控,发现他们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不足,指出他们的不足,并且告诉他们改进的方法。

第三种是分散式管理的管理模式。这个时候,集团只用负责整个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框架和方向,剩下的管理制度由分公司按照自己公司的特征分别制定,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上有自主权,而且总公司不会干预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子公司有绝对的权利,可以灵活的制定属于自己公司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总公司一般不会干预,给予分公司很大的发挥空间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