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环保以罚代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监督。环保以罚代管的做法意味着将处罚权力委托给了企业或个人,而没有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种做法可能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处罚和整改,对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环保以罚代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监督。环保以罚代管的做法意味着将处罚权力委托给了企业或个人,而没有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种做法可能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处罚和整改,对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