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写撤案书"是指受害人主动向法律机构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表示他们希望撤回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指控或诉讼。
这可能因为多种原因,包括受害人认为误会被澄清,他们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或者他们决定原谅犯罪嫌疑人等。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比如家庭暴力或性犯罪等,即使受害人请求撤案,法律机构可能仍会为了公众利益而继续进行调查和起诉。同时,受害人的撤案请求也可能因为存在威胁或者胁迫的情况而被怀疑其合法性。
因此,虽然"受害人写撤案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受害人的意愿,但是否接受撤案,还需由法律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当受害人写撤案意味着达成协议同意撤案。
也有可能遇到语论和压力过大导致撤案,更有受到惊吓、被迫、制使个人心里承受不起,最终在不情愿之下撤案。
有的是,感觉自身出现问题,怕误伤他人与情感,主动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