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设用地的流程如下:
1.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 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后,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3. 用地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 征地实施: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包括发布征地公告、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农业人口等步骤。
8. 签发用地证书: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持使用土地证书办理土地登记。
9. 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和管理。其主要任务是落实安置措施、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期移交土地、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各种争议以及填写征地结案报告等。
完成上述步骤后,基本完成了申请建设用地的流程。不过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各地规定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得详细指导和支持。
首先,申请人需要到当地国土规划部门进行申请。申请人需提交土地审批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由国土规划部门进行审核并给出批复。
如果申请被批准,申请人需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供应并签订地块合同。
之后,申请人需要到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审批,再到建设部门进行规划许可审批,最终到质监部门进行验收。
申请人需按流程依次完成各项审批和验收,以获得建设用地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