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持有人需要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如果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其使用功能会自动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恢复,且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12。
因此,如果您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且已经每年进行了签注,那么它现在仍然可以使用。但如果居住证已经超过三年未审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那么它就不能再使用,需要重新办理13。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以确认您的居住证是否仍然有效。
不可以用了,居住证使用是有效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