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网络学习时间当天累计学满3小时即为学习完成;
2)学习过程中,存在替学情形的,将取消学习资格,三年内禁止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和审验教育;存在瞌睡、做与学习无关之事、离开等不认真学习情形的,学习记录将审核不通过,学习时间作废。
3)系统将累计您当天的学习时间,若您中途有事离开或者暂时结束学习,请点击“结束学习”按钮。否则若系统抓拍到您未在电脑前学习,将导致当前学习记录审核不通过。
4)当天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警部门负责审核,审核时发现两次监控未采集到人像的和从事与网络教育无关活动的情形,则当天网络教育不通过。对于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
5)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涉及违法、交通事故等违法行为已处理,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
每天网络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可以连续3天内累计学满3小时,未满3小时的,学习作废,应当重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