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夹和文件名不能包含下列字符:
【】【/】:这两个符号代表路径,如果文件夹(目录)中也包含这些的话,地址会混淆不清,无法区分【:】:英文的冒号是访问协议和传输的符号,会跟网址等混淆。
【*】【?】:这是通配符,在搜索文件的时候使用,所以不能使用。【<】【>】【|】【"】:这些符号在编程的时候经常用到函数中作为运算符等,避免程序出错,故而这些符号也不能作为文件或文件夹的名称。
具体命名规则如下:
1、 文件名或文件夹名可以由1~256个西文字符或128个汉字(包括空格)组成,不能多于256个字符。
2、 文件名可以有扩展名,也可以没有。有些情况下系统会为文件自动添加扩展名。一般情况下,文件名与扩展名中间用符号“.”分隔。
3、 文件名和文件夹名可以由字母、数字、汉字或~、!、@、#、$、%、^、&、( )、_、-、{}、’等组合而成。
4、可以有空格,可以有多于一个的圆点。
5、 文件名或文件夹名中不能出现以下字符:、/、:、*、?、"、、| 。
6、不区分英文字母大小写。文件夹是指电脑中可以存贮文件的工具。在桌面空白处点鼠标右键,在出来的菜单中选择下面的“新建”即可新建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