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代表职责是怎样
1、进行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是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根据法规、规章、规定负责相关的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且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4、 审议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业主代表职责是怎样
7、 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8、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9、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给到一定的支持。
10、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11、业主代表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1)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5)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对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6)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7)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8)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