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本单位(场所)郑重作出以下承诺,自觉接受行政监管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对照《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要求,在5月31日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问安全。
(一)不在门店内设置居住场所;
(二)住宿部分与门店(或其他生产、经营、仓储部分)落实防火分隔要求。
(三)住宿部分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设施,开辟逃生出口。(四)根据整治要求配备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和逃生器具。
二、杜绝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杜绝私拉乱接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