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的身份证制度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制度,它是从1986年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但是起源是上个世纪的1929年,详解如下:
1、居民身份证制度的起源:
宁夏省建立于1929年1月1日,与甘肃、陕西、绥远及蒙古接壤。1933年,马鸿逵被中央政府任命为宁夏省政府主席。为了加强统治,马鸿逵从1934年开始,在全省清查户口,建立保甲制。1936年5月,中央红军开始西征作战,解放了宁夏的盐汕、豫旺、同心等地。为了抵御红军,宁夏制定出各种反共防共之策,发收“居民证”便是其中一种。居民凡15岁以上之男女须一律佩带居民证。
身份证并非现今才有,古已有之。但它的起源却是官员的识别符号。
我国最早的”身份证”是隋唐时期朝廷发给官员们的"鱼符",它用木头或金属精制而成,其形为鱼,分左右两片。鱼符里面刻有官员的姓名,在何衙门任职,官居几品等。鱼符上凿有小孔,以便系佩,同时五品以上的官员还备有盛放鱼符的袋,称为"鱼袋"。鱼符的主要用途是证明官员的身份,以供应召出入宫门验证。宋代,鱼符废,仍佩鱼袋,它比起隋唐时的"鱼符"来,便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