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失信被执行人以全部履行是指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即被执行人已经满足了法院所要求的所有义务。
2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执行法院发布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履行、拖延履行行为严重的个人或者单位。
3 失信被执行人以全部履行是指被执行人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被执行的义务,已经不再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能获得法律上的优惠政策,例如法院可以撤销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已履行”指的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将该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删除。用通俗的话来说,就好比欠钱不还被拉入黑名单,当事人把钱还清了之后,就可以从黑名单当中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