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行使行政权,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项工作;一切行政机构都向总统负责,受总统领导和监督 ;总统负责处理对外关系 ,有权与外国签订行政协定;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驻外使节,与外国缔结条约。
以美国总统为例把权力分成了三份: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
总统只有行政权,立法权握在国会手中,司法权则被各级法院掌控。
先说法院,就好像小学时的劳动委员,虽说也是班委,可以光荣的被班主任留下来开会,然而除了大扫除的时候,没什么人鸟你。
总统则是班长,班级中最拉风的那个人,许多人成为不了也毁不掉的靓仔。实际上,他并不像看上去那样掌控雷电,时刻在瞟着另一个部门的脸色: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