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被改名为黄山市是为了山上山下统一领导,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黄山风景资源,以黄山为中心,以皖南为重点,发展皖南旅游事业,带动皖南经济发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徽州专区仍属皖南区。1952年2月,太平、石棣、宁国三县划属徽州专区。8月,撤销皖南、皖北区,设安徽省,徽州专区改属安徽省。1956年1月,徽州专区并入芜湖专区。1961年4月重设徽州专区,8月,宁国县划属徽州专区。
1965年8月,从太平县划出原石棣县区域和贵池县部分地区设石台县,属池州专区。1971年3月,改徽州专区为徽州地区。1974年3月,太平县划属池州地区。1980年1月,宁国县改属宣城地区,太平、石台2县划归徽州地区。
1983年12月,撤销太平县,所辖区域与歙县黄山公社、石台县广阳公社合并成立黄山市(县级),由省直辖。1986年6月,黄山市(县级)改由徽州地区代管。
1987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安徽省调整徽州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徽州地区、屯溪市和县级黄山市,设立地级黄山市。原属徽州地区的石台县划属池州地区,绩溪、旌德2县划属宣城地区。1988年4月,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
截至2019年6月,黄山市下辖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3个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4个县,保留徽州区是为了徽州地名的传承。
是为了让徽州这个地名得以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