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最后一部是《明史》。
《明史》共三百三十二卷,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时期的276年历史。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
《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二十四史总共3229卷,约有4700万字。二十四史记叙的时间,从第一部《史记》记叙传说中的黄帝起,到最后一部《明史》记叙到明崇祯17年止,前后历时4000多年,用统一的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二十四史的内容非常丰富,记载了历代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事迹。
是的。
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 ”。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