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两种,但证书均属于全国通用。
1.《社会工作师》属于民政部2007年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推出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时间、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并统一颁布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颁证机构不同,但均属于国家权威机构,相比较,劳动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比人事和民政部门的职业水平证书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