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最令人反感的地方是他们总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自己什么都懂,喜欢对当事人漫天要价,但实际上又办不成什么事。
仅讲个人观点:律师在法律上来讲是代表委托人,服务于委托人利益的, 他从属于委托人,而委托人的利益未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其诉求主张未必符合朴素的社会公平正义,未必能获得大众认可;
律师在市场经济下是单独市场主体,利用别人的诉争纠纷或者麻烦事来收取费用,而且收费标准较高,追求个人利益,在道义上有点发他人之难财的嫌疑;
一些律师履职时尽职,未诚信办理委托事务,失去社会信任,而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少,经常会走偏,和坏人捆绑在一起,助力强者,为非作歹,同流合污。总之,律师的社会形象和观感自古不佳,中外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