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直接函数为奇函数则其反函数也为奇函数。
证:设有奇函数y=f(x), f的反函数为x=g(y),
则有g(-y)=g(-f(x))=g(f(-x))=-x=-g(y),
故,g为奇函数。
注:
1.由奇函数性质可得-f(x)=-f(-x)
2.直接函数和反函数复合时,即g(f(-x)),就相互抵消,得到-x。
证明:直接函数为奇函数则其反函数也为奇函数。
证:设有奇函数y=f(x), f的反函数为x=g(y),
则有g(-y)=g(-f(x))=g(f(-x))=-x=-g(y),
故,g为奇函数。
注:
1.由奇函数性质可得-f(x)=-f(-x)
2.直接函数和反函数复合时,即g(f(-x)),就相互抵消,得到-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