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范文
XX县社保局:
申请人:XX,现年XX岁,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现住XX镇XX街X
号。属XXXXX年在XX县清退“XXX”时的
下岗人员,现在XXX打工,维持基本生
活,家庭条件困难。特向相关部门申请
按政策规定给予“xxxx”补贴,敬请批准为
盼。
此致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
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
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
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
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
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
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
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
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
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
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
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