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产生税款的所属期。例如:纳税人3月份生产经营产生1万元税款,而在4月份申报入库,那么税款的所属期是3月份的,而征收期则为4月份。
所属期与企业会计年度是一致的,由于税款的征收是在所属期结束的次月,因此征收期比所属期晚一个月。1-9月征收期的征收的税款其所属期为上年的12月至本年的8月。
“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所属期就是税款产生的那个时期,也订是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