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效。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的,宅基地确权时分1982年前、1982年~1999年两个历史阶段,规定了确权登记的政策,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

有效。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的,宅基地确权时分1982年前、1982年~1999年两个历史阶段,规定了确权登记的政策,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