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干县农保开始于1953年。
因为在1953年,中国国家政府开始实施农村集体化改革,余干县也随之成立了农村合作社,为了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余干县开始推行农民保险,并建立了农民保险制度,从此开始了余干县农保的历史。
值得一提的是,余干县农保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多个方面,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
12月份中旬开始审核。根据国家规定,国家为了把有限的低保资金用到实处,每年12月份中旬开始,对低保补贴家庭成员的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审核调查,如果低保户家庭收入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取消低保补贴,如果有购买高档消费品或者存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会取消低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