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转学籍可以在别的学校上学。
不转学籍在别的学校上学属于借读。这种情况借读学校要先同意学生借读 并且要交一定数量的借读费用。学生在借读学校只有上课的权利,其余的事情都与借读学校无关 。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都与借读学校无关。
学生借读时,因为学籍转不过去,只能将学籍落在原学校,并且交学籍管理费委原学校代为管理学生学籍。并且学生除了上课以外 所有的事情,包括所有大型考试均要回学籍学校参加。
不转学籍不能换地方读书,孩子会在新的环境需要重新进行适应。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