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2、镇压反革 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3、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4、依照法律管制反革 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5、管理户口;
6、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7、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8、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9、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 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10、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单位,它具有法律规定管理的权限和法律赋予民警的权限: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治安管理处罚权,以及对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调查权。同时还有执行社会监督改造、监督考察权,治安行政强制权,使用经过审批的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