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补助政策和标准
①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30元。
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8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含8年)12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我们看看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是这样解决的。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到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到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到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