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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年间的婚姻制度(唐朝首创的婚姻制度)

贞观年间的婚姻制度(唐朝首创的婚姻制度)

更新时间:2025-11-03 14:25:59

贞观年间的婚姻制度

1.法定的婚姻年龄

唐太宗贞观元年定为"男20岁,女15岁"就可以结婚,玄宗开元二十二年,把结婚年龄降低到"男15岁,女13岁"。

2.婚姻关系第一步是立"婚书",

唐代法律规定长辈可包办孑女婚姻,孑女如不服从,按法规定,丈责一百。

3.买卖婚姻非常普遍

唐朝受魏晋南北朝婚俗影响,买卖婚姻普遍,即"嫁娶必多货,故人谓之卖婚"。

4.配偶之间必须门当户对

贵贱之间有差别,是不能结婚。唐法律规定;如果下贱的人娶了良家女孑为妻,被判刑一年半。

5.禁止近亲结婚

禁止同姓和表亲结婚,如违反就被判徒刑或杖型,允许寡妇再婚,唐太宗规定,过了守孝期的妇女,可以再婚。

6.律规纳妾是合法的

唐法律规定,婢女被主人宠爱有了孩子,可接纳为妾,妻孑过50以上没有生育的,丈夫可纳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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