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把世界分为三个方面,分别是自然界、伦理界和神学界。他在《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和《实践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这两本著作中阐述了这一分类。
1. 自然界(Phenomena):自然界代表人类感性认知的对象,即外部世界的物质存在。康德认为,人类感性认知能力是受空间和时间这两种形式限制的,因此对于世界的理解仅限于经验世界中的现象。
2. 伦理界(Noumenon):伦理界代表人们理性思维和道德认识的对象,即超出经验世界的本体。康德认为,理性能够超越经验世界而获得对于普遍性、必然性和无穷性等概念的认识。
3. 神学界(God):神学界代表超自然存在体空间和时间的存在,即上帝的存在。康德认为,无法通过理性来证明神的存在,要假设神的存在必须依赖于道德上的前提条件,并以此推导出上帝的存在。
康德的这一世界分类,旨在通过划分不同的领域,来说明理性所能及的范畴和不同的认知方式。他主张要将理性和经验相结合,才能更好地理解世界。
康德把世界分为现象界和物自体界。康德认为,在现象界里,人和现象是受因果律等规律支配的,人是没有任何自由的;而在物自体界,康德认为人是自由的,即使物自体界对人来说是不可知的和不能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