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
法治意识根植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必然性要求之中,它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实行法治以及如何实现法治的问题。具体而言,法治理念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法律的权威性是法治赖以实现的根本保障
2.限制公权力是法治的基本精神
3.公正是法治最普遍的价值表述
4.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的价值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