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规定如下:
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
禁止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犬只的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郑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郑州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养犬必须领狗牌,没牌一律不准养犬,每个家庭只能养一只狗,不能养大型犬和性格恶猛的犬类,养狗必须牵绳且不能在公共楼梯和公共绿化带溜达,不能饲养国家规定不可养犬类!